读 者 办 证


一、申办对象:本校教职工 本校在籍学生

二、申办手续:交1寸近照1张,办理借书证均由各部门或班级到图书馆办公室集体办理。新调入人员持所在部门证明
个别办理。

三、读者证的功能
   (一)阅览功能 凭证到阅览工具书和参考资料室、期刊阅览室、报纸阅览室、过刊阅览室阅览
   (二)借书功能 凭证借阅流通部图书 

四、办证收费标准

五、挂失、补办及退证办法
   调出、退学、休学等人员及时对借书证进行更换或注销。
1、先到图书馆一层还书处办理图书退还、书证注销等手续。
2、到一层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押金退还、盖章等手续。
注意:办理手续须以班级为单位,原则上不接待个人。

六、注意事项
   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,持证人应对其读者证及所借文献负责; 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。如借书证遗失,应立即到各借阅处挂失,并持本人补证申请到办公室补办。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。如借书证遗失,应立即到各借阅处挂失,并持本人补证申请到办公室补办。
本人读者证要妥善保管,注意爱护,不得有意损坏。

遗失借书证者,如在挂失期间找回此证,应来馆各借阅处取消挂失后,方可继续使用;
如已补办了新证,找到了旧证应及时上交馆办公室,不得再使用,否则按违章处理。

七、办理地点:一楼办公室

附1:旧证换新证办法
   (一)持旧证的读者换新证时,请首先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,凭旧证、原押金收据、本人身份证及1寸近照一张到总服务台办理。
   (二)旧证押金可转至新证继续使用。